工程驗收流程為:
1、 申請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制定驗收方案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建筑工程驗收程序是怎樣的?
3、通知驗收機構
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建設單位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由上述的工程驗收程序的整理內容,可以看出,工程驗收程序大致分為五個部分。工程驗收程序的開始是依申請開始,并非有有關負責驗收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主動進行工程驗收,而是施工單位在完成施工之后,申請有關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工程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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